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更正教釋經體系(四) - 文法解經(7)

我會在下來的一章從文體和修辭的角度,更深一層地來瞭解希臘文的其他特徵。這裏,我先將常常要作的幾種文法的決定和大家分享:
 
1.      決定名詞和代名詞的格和理由。這裏的決定常牽涉到所有格和間接受格。當這兩種格出現時,要照規則試著決定其用法,特別是所有格更要如此,因爲中文翻譯經常用含糊的,而英文卻只譯成不確定的of。譬如,帖前一:3 RSV 翻譯成steadfastness of hope(盼望的穩固),NIV 的譯文較有幫助endurance inspired by hope(因盼望所激勵的忍耐)。又如,保羅說的上帝的義究竟是上帝給的義,還是公義之上帝自己和他的行動?
 
2.      決定動詞形式的時態、語態和語氣。查一查文法書就可以一目了然。太十一:12 的 biazetai 是關身語態(has been forcefully advancing, 已有力地進行)(NIV)?或是被動語態(has been subjected to violence, 已臣服于強力之下)(NEB)?
 
3.      決定連接號(連接詞與端詞)的力量和涵義。林前七:21 的ei kai …mallon 是?還是即使?另一個例子在帖前一:5, 我們必須決定 hoti 是原因的連接詞或是附加說明語(同格的),也要注意NIV 和NEB 翻譯上的不同。有個特別重要的字,不可倉促瀏覽過,就是希臘文的 de (但、如今、且)。它經常是表示連續的或是相關的原因,我們時常會遺漏它。 

4.      決定介係詞的力量和細微差異。如huper 和 peri,在贖罪神學裏就因爲這兩個介詞而産生不同的意思。(huper 作…的代表,peri 有關於)有許多時候,因介係詞片語的力量而造成整個句子的意思有顯著的不同,如林前十二:13 中的en(在…裏面/借著)和eis(進入/爲了),或提前二:15 的dia (透過/在某情形之下)。 

5.      決定情況的(副詞的)分詞與不定詞句子的關係。從句子本身和文脈來看,分詞當作副詞用法的意思很清楚(如提前五:6 的zosa,即使他活著),但要避免過分的解經。 

最後,我要重復的提醒大家,不管希伯來文還是希臘文,文法不是一成不變的,按文法解釋經文時,一定要注意上下文:
 
1.      每一節經文的上下文是整本聖經。這是以經解經的意思。若能記住這原則,就可以有一個正常的看法、適當的假定,知道經文含義的界限。

2.      任何一段經文的第二種上下文乃是其所屬的舊約或新約。新約舊約各有其獨特之處,解釋聖經的人在解釋新約或舊約時,應有不同的心理上的預備。

3.      每一段經文的第三種上下文就是那段經文所出自的那一卷書。這是特別重要的。任何一個作者寫書,一定會有個架構,他不會隨想隨寫。我們一定要明白那卷書的背景,文脈,才來解釋經文。如果我們不明白早期教會對殉道神學的看法,就會把啓示錄變成隨意解釋預言的萬靈書。


4.      任何經文的第四種上下文就是那段經文前後的那些材料。前面的材料則是導航引進的雷達,後面的材料則是導航離開的雷達。我們如果能夠察明引進到這段經文前面的那些思想之脈絡,以及承繼這段經文後面那些思想的脈絡,我們就更容易的瞭解這段經文的含義。


5.      文法的解釋也要考慮到平行的經文和交叉的合參(cross reference)。這是和研究同義詞一樣的,只不過這裏談的是比較長的經文。聖經文獻的一個特色是,在許多地方,經文用不同的方式重復記錄下來。所以,當我們解釋經文的時候,若遇到不明白之處,可以對照其他相關、比較明顯的經文,來決定它的意思。經文彙編(concordance)在這裏特別有幫助。
總之,解經要謹慎,文法解經更要謹慎,多多參考聖經學者的釋經書,特別是原文釋經書,能幫助我們掌握這方面的技巧。康橋三傑之一的萊得福(J B Lightfoot 1828 - 1889)曾說過:人雖盡了一切的努力,但惟一明白希臘文聖經的方法是借著禱告。這應該是我們用文法解經時牢牢要記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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