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 星期三

阿摩司書的作者



   先知阿摩司的著作。舊約中的先知著述向有「大先知書」和「小先知書」之分,阿摩司書屬後者。所謂大小之分是按篇幅長短的分類,與內容無關。聖經記載上帝宣譴不義、壓迫、偽善的著作,當以阿摩司書最淋漓盡致、氣勢磅礡。該書所記,主要是先知阿摩司於主前八世紀在北國聖城伯特利宣講的預言。

  書中宣講信息的人是阿摩司當屬無疑。阿摩司是猶大國耶路撒冷以南之提哥亞村的牧人兼園丁(所謂「修理桑樹的」)。他得到上帝啟示要審判以色列的信息,便越過邊界來到伯特利城宣講神諭。關於先知其人其事的全部材料,我們只能得之於這卷阿摩司書(摩一12的前言、七10-15的紀實,以及寫作風格和行文的字裏行間所反映的情況)。

  至於這篇預言是否阿摩司親筆所記,答案就很不一致了。固然也有人質疑阿摩司的作者身分,但並無證據說明該書是他人所作,所以尚不能成說。一說以為這些信息是經過長時間的口傳之後方形諸於文的。不過從希伯來原文的嚴整格局來看,絕不像口傳拼記,加之那親述的語氣和情懷激昂的表述,均說明是阿摩司在伯特利宣教之後,便立即把大部分預言記述成文了。

  另一說以為阿摩司書的異象(摩七1-9,八1-3,九1-4)是阿摩司北上宣教之前已寫成了,神諭部分(一至六章)則記之於宣教之後;至於兩部輯成一書的時間則在更後期,可能是在被擄巴比倫期間或以後所成,部分內容也於此時編進書中。但其他先知書如以西結書、耶利米書等,都有「異象」與「神諭」兩部分,學者卻沒有將它們劃分為二書。況且,阿摩司書的內證也否定此說。阿摩司書這兩部分的重點是相同的。無論是異象(摩七1-3)還是神諭(摩五1-7), 均顯示先知是要代以色列民向上帝請罪說項。

  關於阿摩司書基本為先知阿摩司所寫一事,目前已無異議,但以為其書總有若干片斷為後人插入者仍大有人在。他們認為文內數處的讚頌詞(摩四13,五8 9,九56)即為後人所加入的。但是,上指所謂加插部分,並不一定是阿摩司時代的先知所不能言者。上帝對其子民中悔罪者至誠至愛的賜福和對冥頑不化者的譴 責宣判,常是交錯發生的,這樣的宣諭自始便是以色列眾先知預言的特點。

  還有人質疑那段彌賽亞復興的預言應該是在被擄歸回之後所寫。其實,阿摩司於被擄前提及「大衛倒塌的帳幕」(摩九11)是完全可能的,因為自國分南北以後,王國衰象已顯,上帝的僕人如阿摩司那樣敏感時勢的人,感懷家國的抒發是絕非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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