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誰可以做門徒

那麼對路加福音而言,甚麼樣的人可以「做門徒」呢?事實上,從路加福音的記敍中,我們無法得到清楚的標準。例如在耶穌第一次呼召門徒的過程中 (5:1-11),彼得只是單純的認罪就做了耶穌門徒。另外路加福音中也有一些不知名耶穌的跟隨者,似乎從一開始就跟隨了耶穌,路加並沒有交代他們做門徒 的理由(例7:1-10, 36-50; 8:43-48)。

不過另我們必須深究的一個議題是:在路加福音中,似乎「做門徒」與「擁有財富」彼此之間是互斥的,如果「做門徒」是完成上帝的目的,那麼「擁有財富」似乎就成了阻礙。也許我們要先問一個問題:耶穌是經濟上的弱勢者嗎?

近來有許多提倡成功神學的牧者試圖證明耶穌是有錢人。其中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論點是,他們認為既然耶穌出生時有人送黃金,這就代表耶穌就擁有一輩子都花不 完的財富。但是他們故意忽略的地方是,耶穌的父母帶孩子上耶路撒冷獻祭,他們準備的祭物是:「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路2:24)。按照利12:8的規 定,應當獻上的是「一隻一歲的羔羊、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只有當產婦財力不足的時候,可以用「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替代。除非耶穌父母生性吝嗇,故意隱 瞞聖殿祭司他們家中還有一塊黃金,不然他們準備的祭物就已經證明了他們的經濟能力,連滿足獻祭的要求都有困難。更何況如果耶穌生來就是有錢人,他在傳福音 的道路上就不需要接受跟隨者的資助了(路8:3)。

當然,財富可以是中性的,可以是「不做惡」的。可是為什麼路加福音會記載耶穌警告門徒不可以又事奉上帝,同時又事奉瑪門(路16:13)?為什麼耶穌會說 有錢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18:24)?為什麼耶穌會對跟隨他的人說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33)?

我們可以從路加福音確定的一件事是,財富往往會試探人,使人遠離了上帝。關於這點,路加記錄耶穌最著名的一句話是「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哪裡」。(路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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