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應許的話

     這個時期是多麼著重應許話語的革新性與慈惠性!確實,從創世記十二至五十章的一開始,重點就落在上帝賜福與應許的話語上。對亞伯拉罕而言,這個應許出現在四個發展的階段中。它們在創十二1-3;十三14-16;十五4-21;和十七4-16可以找到(或許可再加上廿二15-18)。

     
這個應許的內容,基本上是三重的︰後裔、土地,以及對地上萬族的賜福。若要在此系列中找出其著重點,必然就是最後一項了。在五個分別的場合中,族長們被指定要成為萬國的祝福︰亞伯拉罕在創十二3;十八18和廿二17-18;以撒在廿六3-4;雅各在廿八13-14。確實,普世的祝福正是十二2(這第一個應許所陳述的整個目的。

     
甚至在任何有關締結盟約的專門術語出現之前,上帝應許要與亞伯拉罕締結一個關係,因而要為亞伯拉罕成就一些事情,不僅使他(也使地上的萬族)受惠。作者把創世記十二2-3表達成賜福與應許話語的實質內容。

     
首先是單獨向亞伯拉罕說的三個短句,用的是希伯來文動詞中的第一人稱祈願式(cohortative form)︰

  1.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2.
『我必賜福給你。』

  3.
『我和叫你的名為大。』

     
第三句所陳述的,幾乎可以確定是充滿了諷刺意味。尋求一個『名』,也就是求『名望』、『聲譽』,甚至『卓越』,一直是創世記六1-4稱為『上帝的兒子們』的 暴 君,和創世記十一4巴別塔建造者的強勁野心。人出於極度自私動機去尋求而沒有達成的,上帝此刻要因他自己的緣故贈與某一個人。

     
不僅如此,當下個子句加在這三句後面時,第三句與前兩句的意義就變得更清楚了。無疑的,這句要看作是表達結果的子句。它陳述了上帝要豐富地使亞伯拉罕獲益的目的與意向︰『以致(或為的是)它﹝或你﹞可以成為祝福』(創十二2)。希伯來文只說weheyeh berakah,於是,最初的目標在這最新宣布的關係中達成了。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他個人要蒙福,並且要領受一個偉大的名『以致﹝他﹞可以成為祝福』。

     
但對象是誰?亞伯拉罕要如何使人得福呢?這些問題在往後的三個子句中回答。首先,耶和華在創十二3增加了兩個應許,在動詞上,再一次用了希伯來文的第一人稱祈願式。

  4.
『我必賜福那祝福你的。』

  5.
『我必咒詛那咒詛你的。』

    
上帝不僅藉此延續這應許,他還介紹了對亞伯拉罕會有各樣反應的一類人。只有到那時候才是大結局。這一次,希伯來文的動詞突然轉變成『完成時態』,用在只能當作表示結果的子句中︰『以致地上的萬國必因你得福』。

     
原本是某個單一個體,與他的上帝之間極微小、極個人性的相互關係,現在所包含的範圍是何等的廣大!當然,多數能幹的解經家,對於希伯來文動詞niphal式的被動用法仍表疑惑,但是他們忽略了一點,這裡雖未確切指出亞伯拉罕要成為誰的祝福,但前述的結果子句所指陳的已經夠多了。這段經文很清楚是面對萬族表所列的一大群人(創十)以及閃族的繁衍而有的回應,所以很容易歸類為聖經中最早、最偉大的普世宣教經文之一。

     
上帝有五次用兩節小小的篇幅,說出他賜福的應許,而亞伯拉罕要成為注意的焦點︰他要成為大國,他的名要為大,他也要受上帝和全人類所賜福。但是,創世記十二1-3並沒有直接提到一-十一章所應許的後裔,或是住在亞伯拉罕帳棚的應許。就往後上帝啟示話語的參考經文顯示,這裡也沒有提到上帝要『切』(karat,十五18)、『給』(natan,十七2)、『立』(heqim,十七71921),或「起誓』(nisba,廿二16)一個約(berit)。到目前為止,談的是上帝與一個人的關係,而以這人為賜福地上萬族的一個基礎。有趣的是,成為國家的應許卻要等好幾個世紀,一直到以色列人從埃及得釋放後才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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