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舊約不能增減

           其次,我們強烈地認為聖經之外沒有新啟示,因為舊約聖經已完成,不能有所增減。

         舊約本身的宣告
           
    舊約本身多次宣告,上帝透過先知們所講的話是來自上帝,是不能增加、刪減的。摩西五經固然是這樣,摩西曾說:「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申命記四:2)又說:「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上帝、事奉他罷。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不是。」(申命記十二:32-十三:3)

    所羅門的箴言亦如此說:「上帝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卅:5-6)

    到耶利米書還是這樣說:「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登基的時候、有這話從耶和華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對猶大眾城邑的人、就是到耶和華殿來禮拜的說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一字不可刪減。」(耶利米書廿六:1-2)。這些話是最清楚不過的了,上帝的話不可以增減。

           新約引用舊約

          
這些已完成的舊約,權威被確認,到新約已被稱為「聖經」(聖經一字在新約出現廿六次),是上帝的話,而且廣泛地被引用。
 
       1.
新約引用舊約的史實

在新約的講論裡,我們不時見到作者引用舊約的人物、歷史事實。例如: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基督的家譜中引用舊約四位女性(他瑪,喇合,路得,烏利亞的妻),明顯就是創世記卅八章,約書亞記二章,路得記全書和撒母耳記下十二章所記的幾位女性。又例如:希伯來書十一章所提到的人物事蹟,都是舊約聖經所記述的。
 
          
司提反殉難時的見證,更是把舊約聖經所記的歷史重述一遍(使徒行傳七章)。由此可見,舊約所記述的歷史,在新約時代已被確認是史實。
 
       2.
新約引用舊約經文

再進一步來說,新約更直接引用舊約,認為那是「經上」的話,就是上帝的話。新約指明是引以賽亞的話就有十八次,其他說是「經上」、「書上」、「先知」的話之類則最少超過二百次。我們可以這樣說,摩西五經,詩篇和大小先知書,新約全都引用了。

          
新約引用舊約,表示新約承認舊約是上帝的話,是權威。

             3.新約認定舊約不可增減
       
新約不但常 常引用舊約,更明白表示舊約是完全的。保羅就明確的指出,聖經本身是完全的,能叫讀的人得以完全。「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 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三:15-17)

聖經能有這 些奇妙功效,因為它是上帝的啟示。耶穌自己宣告聖經是完全的。祂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 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 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五:17-19)

耶穌認定「律法和先知」,就是舊約聖經,是不能廢掉的,連一點一劃也不可以。所謂「一點一劃」都不能廢掉,固然是表示不可以刪除,其實也表示舊約聖經的完全和完整,以至一點點都不能刪改,即使刪去一劃,就變得有缺陷。
       
從以上論點,我們清楚看見,舊約是上帝的話,是完全的,是不可以增加或減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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