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團契之基礎

團契的特色就是「愛」,所以約翰在他的書信中常如此勉勵:「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約壹四7-8)

這裡特別強調「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今日世上許多有愛心的宗教人士,他們都是由上帝而生的嗎?當然不是!這裡所說的「愛」(Agape),是指合乎真理的愛,「真愛」來自於上帝;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他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9-10)

因著上帝的愛,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我們就有真理的知識能分辨善惡,有屬靈的能力可以勝過罪惡,把「真愛」實踐出來。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四19);人與人之間彼此相愛才能實現; 所以「凡有愛心的」都會把這些的好處,慷慨地與他人分享,因為他們都是由上帝而生」,換句話說,他們因重生而重新擁有新的生命,所以能夠與上帝團契,也能與人團契,活出「真愛」的特質。

因此要進入靈裡的團契,一定要從水和聖靈而生,也就是重生的洗禮,它必須有聖靈、水,與血同時的見證(約壹五8),才能得重生的生命,這是與上帝團契、與人團契必要的條件,可見洗禮若是沒有聖靈、水,與血同時的見證,是無法進入屬靈的團契裡;所以重生的洗是進入團契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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