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偏差的倫理觀

  1。當代錯誤的倫理觀

雖然約翰並沒有具體的提出他們有那些不合倫理的行為,然而從約翰的控訴裡可知,那些敵對者宣稱他們是基督徒,他們可以透過秘的方法與上帝相交(約壹一6);所以他們宣稱是認識上帝(約壹二4);住在上帝裡面(約壹二6);從上帝生的(約壹三9);及愛上帝的(約壹二4)。

他們又堅持善惡二元論,認為靈是善的,物質是惡的:所以人縱慾或是禁慾都不會影響到他們的靈性。因此他們有權隨己意生活:他們行在黑暗中(約壹一6);不承認犯罪(約壹一8;一10);不守誡命(約壹二4);不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三3-6);以及對於犯罪不以為然(約壹三3-637-8;三9-10)。

他們關心個人得救,輕忽整體得救的觀念,人就會以自我為中心,缺乏愛心。
 
2。約翰提出嚴正的辯正:

(1)誰是真正認識上帝?

我們若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

(2)真正的重生是行公義的人(約壹二29)

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壹 三9)

(3)真正的重生是住在主裡面

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 二562427;三 624)

(4)真正的重生會彼此相愛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約壹1)

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有古卷:怎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呢〕。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壹 20-21)

(5)犯罪是屬魔鬼的,所以當追求不犯罪的生活(約壹89)

自以為無罪是自欺(約壹一8);人人必須認罪,求主的寶血洗淨(約壹 一79)

今生當追求不犯罪的生活(約壹 1) 那麼,鬼就無法害上帝的兒女(約壹18)

雖然我們已經「經歷」了生命之道(約壹1:1-3;二729;三14;五13),但是仍尚未能像基督(約壹三2-3),所以要追求不犯罪的生活,只要我們藉著團契的生活,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我們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將來與主見面時,我們必能像主一樣(約壹二5)
3。新紀元錯誤的倫理觀

新紀元相信宇宙萬物的總合就是上帝,這是「泛論」的思想,他們也主張「一元論」指天地萬物原為一。

論和一元論的本身實在有邏輯上的問題。如果人和萬物都具有性(divine),不單你和我是上帝,連貓、狗、甚至石頭、細菌和牛糞都是上帝,魔鬼也是上帝,合理嗎?

深一層思想,如果萬物都是上帝,就等於沒有上帝,對不對實際上,泛論並非一種理論或邏輯,而是一種超自然的經歷。當一個人進入『變異的意識狀態』(altered state of consciousness)後,便自然認同。

由他們錯誤的上帝觀導引出錯誤的倫理觀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上帝,我們就都具有無限能力,可以做超自然的事,更可以去決定自己的道德標準,所以根本就不再有客觀絕對的道德標準。

當人有罪惡感時,他就可以在進入『變異的意識狀態』後,便可以明白自己的性,自然就有能力克制內在的罪惡感。

他們又認為上帝的愛是沒有條件的,所以沒有罪,也沒有審判,而且每種宗教都是一樣,能夠將人帶到上帝面前。

這些怪異的思想已漸漸地潛入人的思想當中,我們豈可不加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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