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敘事批判法的弱點

    文 學批判這門學科也像所有的思想黨派一樣,具多重層面,我們不能把所有擁護者都堆成一堆,算為一類。以下所提到的問題,並不適用於所有的學者;不過,大體而 言,可以代表這個運動的特色。一旦我們醉心於某個新玩意兒(即使是學術界的玩意兒),很容易就會失去警戒的心,不加批判地來運用這個工具,卻不知道它會造 成什麼傷害。以下所談的各點,並不是要藐視或拒絕文學批判,只是要提出警告,避免濫用。

    1
.非歷史化的傾向


    何林斯(JJCoffins)曾提到,許多文學批判家極力否認經文含有任何一點歷史成分在內。經文的極端自主性,表示它不單與原作者不再相干,也和原初寫作的歷史架構不再相干。

   
有 些人認為,這包含了否定歷史批判法;這種說法也有一些道理。形式批判和編輯批判的傳統作法,是忽略經文最後的樣式。事實上,我一向感到,敘事批判的成功, 顯示出聖經故事的合一性,因此便剷除了較負面的傳統批判、源本批判之根基;因為判斷「後來添加」之經文的辦法,乃是依據假定經文有不暢順之處。敘事 研究則顯示:視創世記為合一的經文是可能的,而文學銜接顯尷尬之處,卻是自有原因,而且十分合理。

   
不 過,另有許多人卻否認經文背後的歷史。事實上,聖經已經被逐出原來停泊的港口,漂浮在現代相對論的海洋中。故事意義大開「玩耍」之門,現代讀者必須 各自塑造自己的解釋。因此,羅茲和米琪稱馬可福音為「具自主性的文學創作」,和那位真正的耶穌及其生平毫無關係。它是「自足的封閉世界」,所描繪的物件 「不代表真實的歷史事件,只是提到歷史中出現過的人物、地點和事件」。

   
代表這觀點的典型說法,是弗瑞(Hans Frei) 提出的,他呼籲現代的批判學者,不要再鑽研歷史,要回到批判之先,「真正」來讀聖經的故事;或要他們辨識出,它具「歷史樣式」的特性。不過,他把這一點與 原初真正的歷史事件截然分開;對弗瑞而言,故事自有其意義;不應當去找經文背後的事件,只需要詳細閱讀經文本身。但是這對經文並不公平。司登柏格評論道: 「實在很可惜,……熱衷於從『文學』角度來看聖經的人,竟然會像歷史批判派的說法一樣,其實這一派的全盛期 很短,早已過時,甚至當日提出這類新批判法的人,也未必真正有這種意思,更沒有照樣行過。」

   
實 際來說,文學與歷史可以並肩存在,互相倚賴。經文及其背景都是意義的主要成分,一個是事件的文學表達,另一個則顯出其重要性。作者和當時的讀者既有 共同的假定,若要充分瞭解經文,就更需要找出這類資料了。簡言之,對聖經故事來說,有兩方面的歷史很重要:一為故事背後的歷史事件,一為可以解明經文用意 的背景資料。


    2
.將作者擱在一旁

    在釋經學的辯論中,核心問題便是「作者-經文-讀 者」關係的解析,而讀者回應批判,則是遠離作者之漫 長過程中的最後一步。這一派倡導人士都接受某種自主理論,即,作品一經寫完,便脫離作者而自主。所以,一段經文的意義完全是看現在的讀者怎樣解釋,而不是 「過去」的作者或經文怎麼看。可是這樣的二分法並無必要。提瑟頓寫道:

   
文學與哲學釋經法中,對讀者角色的見解相當有價值,但有時卻會講得太過分,暗示對經文或作者而言,可以出現無限的相對主義。在這個時代裏,對意義的探索已簡化為語言效果的講究。

   
這種懷疑論和簡化主義(reductionism)都是無憑無據的。讀者運用釋經學的技巧,是要瞭解經文的原意,並與它認同。將聖經作者與其作品拉開,是全無必要的事。

    3
.否定原意或用意

    對 偏激的批判者而言,暗示的作者取代了經文背後的真正作者,小說取代了歷史;因此,經文和其字句整個都獨立出來,與原先的意思或用意無干,而讀者可以在經文 中製造出自己的意思。許多文學批判者否定,可以從一句話探測出其「用意」為何,即經文字句背後的原來狀況為何。但每一個例子都顯出,這一步既不必要,又危 險,會帶向極端的相對主義,以致每個人自己的「意義」都像作者的意義一樣正確,而「真相」便不可能得到證實。麥奈特(ScotMcKnight)說:
    文學理論家或許會被水面上「浮動」的冰塊震懾,形容它的外形何等美麗,有何等大的吸引力,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們的船便會清醒,發現一項「鐵達尼號式」毀滅性的事實,即,他們所注視的,其實是一座冰山,底下的部分比露出水
国国面的部分要大得多。


    4
.簡化與分離的思想

    把 意義簡化為經文內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如結構佈局或背景),不僅沒有必要,而且顯然錯誤。就某個層面來說,文學批判的確很有貢獻,它提醒我們,意義在於視 經文為一個整體,而非分割的片斷。然而,一半的真理若講成全部的真理,就會成了錯誤。這裏正是如此。如果不以解經與歷史文化的研究作更廣的範圍,我們絕不 可能探索到經文的原意。貪偏激的文學批判家不相信我們能夠明白作者的原義,也認為不應當如此去追尋,但是本文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駁斥這種觀點。

   
解 經研究和仔細閱讀經文,這兩方面並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兩者皆然。語意的研究若不以經文本身來掌握,就會產生反效果,導致意義 的「不合法的總體轉移」。再者,研究經文背後的事件或背景,除非以經文來掌控後果,否則常會出現修改的歷史與揣測的社會理論。同時,文學 分析若沒有解經的掌舵,也會落入主觀主義。如果作者的意思是不可能得知的,偏激的文學批判者就對了,而我們只得接受個人對經文的主觀看法。但是,情況並非 如此,因此我們必須說,「惟獨經文」的努力,最佳的狀況是誤入岐途,而最嚴重的情況則是落入險境。

    5
.將現代文學分類法加在古代文體之上

    許 多現代理論家,是在精通現代小說之後,才定出自己的理論。柏琳嘗試要讓「聖經故事美學化」, 但她也落入這種錯誤;她為「將經文世界與真實世界隔離」辯護,理由是「文學作品應當根據文學科學的原則來分析」。我們可以同意她的大前提,即:語言遊戲的 規則應當由文學來制定,而非考古學或心理學。然而問題為:這些人所提出之理論依據,通常是現代文學而非古代文體。

   
柏琳本人(以及 SternbergAlter)算是良好的例外;不過,最佳的修正說法,是歐尼提出的,他寫了《新約的文學環境》(TheNew Testament in Its Literary Environment) 一書,特意要重新平衡,每一種文體都從猶太和希臘羅馬的平行作品來思考。例如,他謹慎地將福音書與猶太和希臘羅馬的傳記文學比較,以判斷福音書作者如何擇 定其形式,為要增強釋經的指導力,可以按照它們本身文體的定律來解釋。他對時下方法的回應為:「現代學者所制定的文學體裁與結構,是根據小說而來;這些並 不能排除古代文化用敘事藝術來傳達歷史實況觀的作法。換言之,古代常採用小說的文體,來描述所發生的事實(今天有時依然如此)。假定聖經歷史學家會採用非 歷史的立場,乃是錯誤的看法。

    6
.偏好怪異的理論

    朗文注意到,這派提倡者不斷製造新名稱,用大量新術語來作解釋。閱讀一些讀者回應批判或 解構式文學的書,等於在學一種新的外語。不同的是,外語是講實際的概念,但這些文學教科書充滿哲理概念,除了學者專家之外,可說無人能懂!

   
還 有,許多理論彼此矛盾。朗文注意到,最前衛的學派思想,運用到聖經時,已有一段時間差距。時下的潮流是專注於社會科學,而一些理論在社會科學界盛行 了十年之後,才開始出現在聖經研究中。每個人都希望擠身于最先進的運動;我們正在重複雅典人的錯誤,他們「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 說說聽聽」(徒十七21)。且容我再加上一點修正:「新思想」並沒有什麼錯,而每一個領域如醫學或工程都 有其術語(你在看球賽轉播的時候,不是也 曾聽到一些你不太明白的行話?)不過,如果某個思想領域聲稱,自己所提供是很實用的方法,每一個人都能用,它就要避免太過專業的術語,也要在理論上能合 一。事實上,本章最主要的目的就在於此:簡化令人眼花撩亂的專業化方法,並提出能綜合各種理論的技巧。

    7
.忽視初期教會的理解

    初 期教會對聖經的解釋,固然不能作為現代方法的衡量標準,因為我們與他們的思想模式不同,可是我們仍然要注 意,所有最初注釋聖經的人,都以聖經的故事為歷史。麥奈特說:「據我所知,沒有任何一份早期教會檔祝福音書為文學傑作;幾乎沒有資料可以證明,詮釋者是對 結構佈局、技巧、角色發展等有興趣」。這並不是證明以文學角度看經文是錯的,只能證明它是新的見解。可是這也顯示,最接近當初事實的 人並不認為這些純粹是文學的創作。因為從一開始,教會便是以指示性的角度來看聖經,我們若要拋棄這種看法,需要找到非常強的證據才行。

    8
.拒絕各卷書背後的來源

    前面提到,敘事批判者拒絕形式和編輯學者負面的研究成果,因他們太輕易反故事分割為真實部分與非真實部分(即源於最初事件的部分和後人添加的部分);這是正確的。但是,文學批判者也忽略了其正面的貢獻。

  聖 經有些書卷是否合適採用區別來源的方法來研究,的確值得懷疑;但列王紀、歷代志和福音書卻不然。至於究竟哪一著卷福音書最早寫成,辯論甚烈,不過大家一 致同意,它們彼此之間互相依賴。下面我將說明,在解釋任何一卷福音書的時候,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福音書作者的確審慎地使用了資料來源。如果源本批判的問 題可以解決,在判斷作者的原意上,這一點便舉足輕重。凡刻意避免這角度的方法,便不能自稱可以找到原初的含義。若是造出 「前福音書」,或強自塑造經文背後的事件,固然並無必要;但若完全忽視外在的因素,則亦不恰當。若要瞭解經文,必須同時考慮內在與外在的因素。 

    9
.結論

  以文學的角度研究聖經故事,顯然有優點,也有缺點。其中的問題十分醒目,以致有人懷疑這種運動是否有任何價值。麥奈特甚至說:「文學批判中大部分可取的地方,在編輯批判的『寫作批判』(composition criticism)範疇內,都已經探索過了。」

  如 此,他把文學批判放在傳統批判過程之內。我的看法並不是如此。意義要從經文最終的形式內來發現,而不是 透過傳統批判過程來尋找;如果一定要分類,我們可將源本批判放在文學分析的大類之下。不過,其實這種「隸屬」並無必要;所有層面各有其成效,在釋經的過程 中可以相互補充,以發現一段經文的意義。如今所需要的,是運用釋經原則來完成這個工作,將各種成分混合在一起,使得故 事原初想在讀者生命中產生的目的,得以實現。

1 則留言:

jameslai001 提到...

非常受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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