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比喻之釋經原則

    歷代以來,對比喻的解釋法主要有三種。在我們這一代,前兩種方式大多被拒絕,應當放棄。

    早期教父是用寓意法,但這方法只能在經文有此暗示時才能使用;我已經提過,福音書中並沒有主觀的寓意化作法。若有寓意的成分,我們必須按照它們本身的猶太背景來加以解釋(例如,葡萄園=以色列,收成=主的日子)。

    朱立策與十九世紀的自由派是用倫理化法,這方法也很危險,因為將耶穌講道中充滿動力的國度重點,轉變成純粹的人文主義。當然,許多比喻確實包含倫理資訊在內,但這只是國度整個大圖畫中的一部分,論其中的生活表現。

    第三種方法,就是耶利米亞的生活背景法,也有危險在。許多人稱之為「嚴格的歷史法」,它會貶低比喻的故事層面,將耶穌生平中的「處境」,和每位福音書作者對比喻的應用兩極化。

    在我們這一代,又有第四種方法加入,就是美學或文學法。不過,主張經文 具自主性的觀點成為這方法的主導,比喻常從歷史狀況中被抽離出來。因此,這些模式沒有一樣令人滿意,而詮釋者必須讓經文本身來掌控解釋的過程。最佳的方法乃是將第三與第四種方法結合起來,同時注意到歷史與文學的層面。

   
不過,在我們發展出一套方法之前,還必須考慮另一個常出現的聲明。有些人說,解釋比喻就等於破壞它,使它不成比喻。他們主張,若將比喻歷史化,就會失去美學的層面,因為比喻激發人的能力會就此消失。所以,比喻應當原封不動地存在,不須要去解釋。

    泰賽爾(SMTeselle)用很強烈的措辭說:「隱喻不能『解釋』--隱喻不是含有資訊,它本身就是資訊。」

     所以,讀者無需解釋比喻;相反的,比喻會解釋讀者。這顯然是「新釋經法」的一種,可以用批判該學派的同樣方法來評估。

    維亞承認有這個問題,但卻主張解釋有其必要,他說:「美學的物件可以作某種程度的解釋或翻譯,而既有澄清的需要,就證明這種努力是必要的。」

    缺 乏解釋,比喻就會失去能力,因為每一個比喻都必須先讓人瞭解,才談得上應用。一旦我們瞭解耶穌原初的用意為何(亦即,按第一世紀的背景和福音書中的上下文 來看),就可以清楚它的「激發力」有多大。不過,我們不應該把它降為逐字的分析。如果要不失去比喻令人吃驚、推動聽眾的能力,就必須讓比喻保持比喻。所 以,比喻的形式必須維持不變。以下的各項原則,是達到這個目標的一種基本方法。

1
.注意比喻所置身的背景

    這包括直接的上下文(文學層面)、和聆聽比喻的聽眾(歷史層面)。基督講話的對象,對比喻的重點有很大的影響。基督講比喻時所面對的問題,以及後面的討論,也是重要的背景因素。

    例如,兩位欠債者的比喻(路七41-42)是向法利賽人西門說的,當時耶穌容許一位妓女洗他的腳,又用香膏來抹,西門卻很排斥。兩位欠債者,一位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他們都得到恩免;這件事可以 應用到好幾方面,諸如,神的憐憫或罪的程度。從直接的上下文來看,耶穌是將它用在一方面(向免債或赦罪者報以感恩之愛),但從更廣的範圍看,則是用於另一 方面(耶穌赦罪的權柄)。許多人注意到,這個比喻是不肯赦免之僕人(太十八23-35)的簡短版本。

   
許 多學者在這裏強調耶穌工作的處境與福音書的狀況並不相同。這並不意味兩者互相衝突,或一方具「歷史性」,另一方則為後期教會的產物。福音書作者為了自己讀 者的緣故,特別強調原初狀況的某些方面。耶穌當日的情況與歷史資料有關;福音書作者當日的情況,則與處境化相關,正如前面所提,不同的福音書從各個比喻中 舉出的主題不同。這兩方面相輔相成,並不互相矛盾。

   
將福音書互相比較,便可以察覺出所強調的重點各有不同,很富啟發性。例如,授銀子(路十九12-17)或才幹(太二十五14-30)的比喻,顯然基本上是同一個比喻,只是在不同的環境下說的,而重點也稍有不同。在馬太福音中,這是橄欖山講論中談到警醒問題時,所舉審判的比喻之一,警告門徒說,若未能善 用自己的資源,預備好等候主再來,最後便會遭到摒除於上帝國之外的結果。在路加福音,背景為群眾期待上帝的國即將臨到(路十九11),因此這則比喻強調王的遲延。在這兩個比喻中,主要的重點都是管家的職分,但是對馬太與路加的讀者而言,在主題的應用上,則按其需要而有區別。不過,兩者的方向都是要忠於耶穌原初的事工。耶穌本人很可能在兩種背景之下講這個比喻,這一點並沒有值得否定的理由。

2
.研究比喻的結構

    隱喻和直喻的結構很像前面曾討論過的智慧文學,因此我在此只談故事形式的比喻。講到故事的那一章,其中所說十分能 應用在比喻上,因為比喻的本質就是小小說。既然比喻實質上是一種文學形式,詮釋者就必須注意其組織與修辭的技巧,發掘情節的進展,以及文 學的模式。我們必須留意交叉法或包括法(inclusio)、重複的片語,以及故事中的主要分段。在路加福音中,授銀子的比喻有兩個情節並列,一個注重管 家職分(路十九12-1315-26),另一個注重對王的背叛(14-15上、27節)。兩者互相解釋,說明了王在治理上的「嚴厲」(22節)以及公 正的要求。

    
以下的原則可以幫助讀者辨明結構的發展:

1)注意故事形式中轉換的地方,例如,浪子的比喻中,從第三人稱的敘述,轉成直接的對話。

2)研究焦點的改變,以及角色的動作,如,在可惡的園戶比喻中,從園主的不在轉到僕人,再轉到園戶。

3)判斷所暗示的東西,就是聽眾必須認同之項目。這些專案之間的交互作用,便是重點所在。例如,在兩個欠債者的比喻中(路七41-43),我們必須自問,我們的態度是像法利賽人(39節),還是像有罪的婦人(37-38節;參44-47 節)。

4)尋找大綱中的模式,探究彼此間的關係。例如,拜利(KEBailey)注意到,在路加福音的比喻中,有進階式與交叉式平行的現象。他所提出好撒瑪利亞人比喻中的三件一組的交叉大綱,頗富啟發性。

5)找出故事的高潮(如,在浪子的比喻 中,父親歡迎的舉動),就是轉捩點所在。

6)觀察在轉捩點之前與之後動作的改變(如,大兒子對浪子的態度)。

3
.發掘屬世描述中各項細節的背景

    若要明白比喻,我們必須瞭解其歷史背景。不過,這樣作並不只是要詳述背景資料,而是要按歷史資料的 亮光,來重新講述比喻。在這方面,講道技巧就需要好好的學習,因為故事裏戲劇化的表達、出乎意外的回轉,都必須要讓聽眾能感受到。例如,我們必須判斷,不義的管家(路十六l-13)是在強調他的不誠實,還是在講高利貸與傭金之法律的背景。一旦作出判斷,就必須用此背景來重述故事,將它作更生動的表達,使聽眾能完全明白。如果能將這個故事和現代類似的事相連,就更有幫助,可以讓人看出其吸引力。

4.確定比喻的要點

    通常線索是在上下文中。有時可能出現在前言內(路十八9,十九11);偶爾會出現在尾聲(太十五13;路十六 9)。還有時候,引介比喻的問題,以及講完之後的應用,會暗示出來(太十八21-35,二十l-15;路十二16-20)。較廣的上下文也會對解釋有很大 的幫助(如可四與類似的經文;路十五-十六)。

   
托柏特建議,不妨把具類似特色或模式的比喻放在一起來看。我們可以按主題的類似(如僕人的比喻)或結構的類似,來進行組合。她用不義的管家(路十六 l-8上)與可惡的園戶(可十二l-9和平行經文)為例。兩個比喻的結構類似,都講到背景(十二1=十六la-b)、敘述僕人所犯的錯(十二2-5=十六 lc)、主人的決定(十二6=十六2)、僕人對情況的評估(十二7=十六3-4)、僕人的舉動(十二8=十六5-7)、主人的回應(十二9=十六8上)。 在類似的結構中,情節的逆轉卻各有奧妙,發人深思。例如,可惡的園戶比喻,以僕人的毀滅為結局,但不義的管家之比喻,結尾僕人卻得著稱讚。此外,前者最長的部分,乃是園戶的邪惡舉動(可十二2-5),但後者最大的段落,卻是管家的評估與隨後的行動(路十六3-7)。由此,我們可以注意到各比喻中所強調重點 的不同。不過,有一點不在話下:各個比喻的含義,主要是由其上下文來判斷,並不能由類似比喻的組合來決定。

   
如果一項比喻中包含幾個重點,要下判斷就不簡單。撒種者的比喻(可四 3-913-20和 平行經文)就是爭議最多的一則。傳統的解釋集中在撒種者或種子上,強調神話語的宣揚,以及「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的警告。另外一種解釋則以豐富的收成為 重心,四周儘管有撒但權勢的阻撓,上帝的話語在末後終必得勝。要訣在於撒種者比喻所置身的上下文,亦即,猶太人的拒絕。因此,馬可福音第四章的比喻被稱為 「爭議下的比喻」,而撒種者的比喻在這段上下文中的地位,可以從這些比喻的目的(10-12節),以 及耶穌的解釋中(13-20節) 看出。所以,雖然其中有末世的成分(即如末時的收成),最重要的思想乃是第四種士地。收成只出現在第四種土地上,它並不具中心地位。聽眾受到挑戰,看自己 是與哪一種土地認同,因此,最主要的意義乃是:人對所聽見之國度資訊(種籽)的反應。每一種土各代表一種反應,在比喻上具同樣的分量。換言之,其中有四個 要點,而收成的一幕一方面是講最後一種回應或模式,一方面警告聽眾,對福音有正確的回應是非常重要的。

5
.將要點與耶穌對國度的教導和各卷福音書的基本資訊相連

    在看過比喻的進展與資訊之後,有一件事很重要,就是將它的資訊放入耶穌在該處的教導之中,然後再進一步,將它放入該卷福音書的重點之中。這樣作,詮釋者就可以避免過分誇張要點、或錯解要點的問題。例如,蓋樓與出兵爭戰的比喻(路十四28-33)出現在作門徒的上下文中,根據耶穌的教導,以及路加所強調的重點來看,這兩則比喻都是講到天國對人絕對委身的要求。若半心半意的作門徒,結果在靈裏必一敗塗地。與上帝在靈裏立約之前,我們必須「計算代價」,因為他會和我們算帳。

6
.不要在還沒有查驗別處明確的細節之前就依據眼前的比喻建立教義

    這一點與前面一點密切相關,但是由於比喻的誤用普遍是在這一方面,所以我把它另設一點來談。例如,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常被用來當作證明經文,說陰間有隔間。可是,路加福音中耶穌並沒有這樣教導,聖經其他地方也沒有這種教導。所以,這個比喻中的陰間乃是地方色彩,而不是教義,不能講得太過頭。同樣,加爾文派和亞米念派在用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時(約十五l-8),也要非常小心,因為它的含義必須依賴聖經神學對神主權的看法,以及整個約翰福音對人的責任之看法而定。

   
彼索特對比喻和教義的關係,講得最為透徹。他的基本理論為:耶穌比喻式的傳講,成為保羅資訊不可缺少的輔助,也成了教義神學的核心。保羅是在解釋耶穌,而耶穌則是在按照上帝對人的看法來說明上帝。上帝的同在與人類的困境,這兩個對立的狀況,可由比喻形式的三重設 計獲得解決:「接受-詢問-更新」。

    彼索特主張,這是比喻對教義神學最大的貢獻。雖然他的立場是屬歷史批判學派,不過,這個理論在基本上是正確的。我們必須承認,比喻的重要主題都具神學分量,但若要說明每一則比喻的神學核心,就必須非常謹慎。

7
.把要點放入現代生活中類似的狀況裏

維亞認為,比喻的美學層面意謂它們「不像其他經文那樣受時間的限制,因此,需要轉換的壓力就不 那麼大」。他相信,就比喻而言,第一世紀與我們之間的歷史距離,並不很大。從某個角度而言,他是正確的,雖然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提供背景資料;這一點在前面已經說過。

    比喻的吸引力,今天仍與第一世紀一樣有力。事實上,我們這一代有名的講員,如司布真(Spurgeon)或施溫道(Swindoll), 都以善用比喻講道出名。比喻可以深入人類的心理,抓住心思與意志。此外,以上所講到的主題,對今天的人也十分震撼,正如當年耶穌的日子一樣。赦免與憐憫、 嫉妒與自我中心,不但古時的人會感興趣,今天的人也照樣會。上帝憐憫世人的資訊,以及天國臨在對人絕對的要求,在今天的教會中,應當也能發出號角之聲。

8
.傳講比喻要顧及整全性

    有 一種趨勢是將比喻肢解,每一種成分都予以情境化,這樣會破壞比喻的故事性,也削弱了它引導聽眾進入故事世界的力量。有些比喻或許是逐點發展(諸如撒種的比 喻),可是大體而言,最好能將比喻戲劇化,就是透過背景資料來加以重述(建立「你也在場」的氣氛),讓聽眾感受到它的吸引力,並從中體會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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