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聖經是一本上帝默示的書

          和猶太人一樣,更正教接受舊約為上帝所默示的﹔和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一樣,更正教接受新約為上帝所默示的。與天主教和東正教所不同的是,更正教不承認旁經是上帝所默示的。
默示是什麼意思?默示”(提後三:16)的希臘文是Theopneustos,按字面解釋是上帝所呼出”(God-breathed)。這個字強調的不是上帝所默示的人,而是上帝默示所產生的產品,即聖經。因為聖經是出至上帝,有神性的本資,所以聖經的原稿是無誤的。
彼得後書一章二十節指出聖靈默示的方法: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聖經作者在聖靈引導之下,寫出上帝所賜的話。他們寫作時受聖靈感動,正如行駛中的船被風推動一樣。聖靈的默示引領作者寫出上帝的啟示,不管是遣詞用字,材料篩選,一切都是聖靈所引領的。
上帝將關於他自己及其他真理揭示出來。作者就將這些真理寫成聖經。要記住,默示不是現在人所說的創作的靈感!與其說,作者受感動,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聖經的字句是受感動寫成的,是上帝所呼出的。
由此定理可得四個推論,是釋經的人必須加以正視。
1.      聖經是可靠的(infallibility)和無誤的(inerrancy)
2.      聖經的啟示是漸進的。
3.      聖經是前後一致的(統一性)
4.      聖經是奧秘的。

沒有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