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舊約的神學的研究方法

(1) 教義系統式:採用教義神學的系統架構來研究的舊約神學;

 
(2) 主題式:採用某種思想主題來貫串舊約的思想;

 
(3) 傳統歷史方法:以拯救傳統的歷史或宗教歷史的方式來研究;

 
(4) 正典研究法:採用舊約聖經最後正典的形式來研究;

 
(5) 主題辯證法;採用舊約聖經中互相對應的主題來研究。


  舊約聖經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在不同的時代、歷史中體驗上帝的權能拯救和應 許所做的見證文集。這些文集被宗教團體承認為該宗教的經典,而成為信仰、儀式的根據和信徒的生活規範。聖經寫作的目的不是為要保存歷史和傳統,而是為了見 證上帝的權能和其恩典的應許。因此,聖經寫作的目的是拯救性的。以色列人的見證是上帝的權能解決了他們的苦難;而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更是他們生 命的目標和力量的泉源。這個神學架構可讓我們容易瞭解舊約聖經的宗教思想。 


  「拯救」原是表示上帝的權能和應許,可使人的生命力強大,生命活動的空間和時間增廣, 增大。再由此引伸而表示上帝的權能解決人類的苦難危機,上帝的恩典應許不滿足人類的生活,使人類的生命更新、自由、平安且富含意義和價值。從以色列人的歷 史經驗可知,在契約以前,希伯來人因為苦難危機而尋求上帝的拯救;而上帝則以其應許來吸引人。希伯來人在出埃及經驗後,他們認識上帝的權能和應許而使他們 樂意和祂建立契約的關係。立約的事實讓希伯來人成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契約以後,他們見證著上帝的權能可解決他們的苦難和危機;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 生活,成為他們生命的希望和目標。由於契約的關係使上帝以信實、慈愛和公義來眷顧祂的子民;而以色列也應表現由契約關係所得的信仰生命。我們可以從五經的 傳統,契約的關係,和先知的信息來探究此思想架構的實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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