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以斯拉記

(一)簡介:
1.作者:以斯拉
2.日期:445-430B.C.
3.地點:耶路撒冷
4.主旨:信實的神帶選民歸回,重建聖殿,恢復宗教生活
5.主題:以色列重建聖殿
(二)內容:
大綱:所羅巴伯之歸回(1-6)、以斯拉之歸回(7-10)
a.所羅巴伯之歸回(1-6)
(1)被擄之重歸(1-2)
(2)聖殿之重建(3-6)
b.以斯拉之歸回(7-10)
(1)被擄之重歸(7-8)
(2)宗教之重建(9-10)
(三)特點、要點:
1.以斯拉的貢獻:
a.創立「會堂大會」,為猶太學者的會社。
b.確立舊約希伯來聖經之正典,並把它劃分為律法、先知和文學三大部份。
c.把古希伯來文之舊約聖經轉為新希伯來文(亞述文之方塊字)。
d.編寫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e.開辦地方性會堂。
2.第一次歸回:536B.C.(所羅巴伯、耶書亞,古列王);第二次歸回:458B.C.(以斯拉,亞達薛西王);第三次歸回:445B.C.(尼希米,亞達薛西王)。
3.要章:建殿完成(6)、以斯拉之祈禱(9)。
4.祭司之職:
a.指示神旨意。
b.教導律法。
c.主持聖殿禮儀。
5.文士之職:
a.抄寫聖經。
b.文士門徒訓練(有子弟)。
c.被稱律法師:解釋、執行、辯護律法。
(四)信息:
1.重回舊地:那是應許之地。要恢復或重建一個人的屬靈生命,重回舊地常是第一步。從陷溺的罪中,重新認識自己是罪人,而重回得悅納、蒙恩福之地。
2.重修祭壇:靈性的復興,需在心中重建祭壇,把自己獻給基督。
3.重建聖殿:為要恢復百姓的事奉與見證。
(五)難題:娶異族女需離絕:因神警告不可與當地居民通婚(申七1-5),故以斯拉為使民遵守律法,准許當事人離絕妻、子,供養及引領信主的問題,聖經未直接提及,因重點在強調遵主律法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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