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保羅書信總論


1)保羅書信的分類與背景:
 
今日的新約聖經一般將保羅的十三封書信按兩類對象而編排:
 
a.致地方會的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b.給個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每類別的先後次序則大致是按信的長度而定。
 
2)保羅書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羅的書信與當代的信函頗有分別,既不是寫給社會上素有文學修養之人,也不是純屬私人性質,而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因此這些書信讓我們一窺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
 
正因保羅書信多半是作者對當時處境的回應,而不是計劃周詳的神學作品(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可能例外),這些書信偶爾會有斷句、枝節句的出現,同時也披露了保羅堅強不撓、愛主愛人的偉大品格。
 
另一方面,保羅書信雖非神學論著,卻是富有上帝的權威(見林後七40,十四37),對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學上的見解更是精闢,論及父神的高超、公義、慈愛,基督的神性和救贖,聖靈的內住和運行,人的罪性,因信稱義,教會為基督身體、新婦,主的再來,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
 
不僅如此,多數學者相信保羅書信寫於福音書之前,可見我們在解釋四卷福音的寫作背景和內容時,須以保羅書信作參考,始不致產生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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