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婚姻問題


       林前7:1-40
 
a. 有關性生活:
 
   除非是為了專心禱告,且兩相情願,否則夫妻不要分房,免得給撒但留地步(林前7:3-5)。這吩咐同時也讓我們看到,上帝樂意讓人享受性生活,但是必須在婚姻關係中為之。
 
b. 有關分居:
 
不要離開配偶(林前7:10-11)
 
c. 有關離婚:
 
不要主動離棄配偶,但若不信的配偶要離去,不必勉強(林前7:12-17)
 
d. 有關守童身:
 
能守童身,可以減少掛慮,但不必勉強(林前7:25-40)
 
e. 有關再婚:
 
寡婦如要再嫁,要嫁在主裡的人(林前7:39)
 
    保羅並未討論到夫妻都是信主的人卻要離婚的情形。以目前社會狀況,離婚愈來愈多,信徒也無法倖免。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離婚?教會應該如何照顧面臨離婚或已經離婚的會友?他們可以擔任教會要職嗎?擔任牧師呢?你的看法如何?
 
    或許,我們應該回到上帝創立婚姻的原意、要人有伴互相幫補這個角度來重新思考婚姻;夫妻應該本著互愛互重的原則,協力開創美滿婚姻。美滿婚姻並非天賜良緣, 而是需要努力經營。萬一婚姻觸礁,不要輕言放棄;經過雙方一番努力,有可能苦盡甘來。如果盡力溝通仍然無法改善,而對方堅持一定要離婚,只好隨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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