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論重生


3:1-15
 
 
明顯地,這是一個關與耶穌與尼哥底母這兩位具代表性人物的談話。相信談話地點是在耶路撒冷城中。
 
尼哥底母突然出現在耶穌面前。當談話進行時,他漸漸消失了:本來是一對一「你」「我」卻變成眾數的「你們」及「我們」。因此有學者提出說今天我們所聽見並不是一對一的「對話」,卻是兩人所代表的圈子-可能耶穌代表了基督教會,而尼哥底母代表了正統猶太會堂的對話。
 
這談話至少說明一點,就是猶太教並不能真正帶領猶太人達到上帝所要他們得到的永生,不管猶太人對律法有多熟悉,而耶穌卻輕易藉著「重生」達到律法的終點。
 
3:16-21 似乎是作者個人的反省。我們留到後頁才分別作註釋。
 
「法利賽人」,「猶太人的官」(當時猶太公會七十二成員中的一員,法利賽人佔有二十四席),「以色列人的先生」這些名稱似乎一起說明尼哥底母代表了正統猶太人。另外,從他的言談中發現他還是一位對上帝律法熱心的人。
 
「夜裡來」有三個可能性解釋:
 
. 可能是因為怕白天被其他猶太人看見。
 
. 這是一個「象徵」;指明尼哥底母從黑暗裡來,要面對耶穌這「光明」,正如在這章第十九至廿一節所說。
 
. 當時背景說明拉比們通常教書及辯論至深夜。當討論一個課題無法達到答案時,會連繼地討論至深夜。
 
尼哥底母稱耶穌為「拉比」也說明他願意把耶穌與他放在同等地位。
 
「從上帝那裡來」不只是一位老師,而是含有“先知”的意思。「上帝同在」似乎指明耶穌是那麼特別,就如上帝與摩西同在(3:12)或上帝與耶利米同在一樣(1:19)。也因為這樣衪才可以行神蹟。
 
「重生」(ανωθεν)這希臘文字本來含有兩個意思:就是「第二次再生出來」及「從上頭而生」。可見這是一個雙關語(一字二意)。也可見尼哥底母只領會了前一個意思;那是最普遍的意思。
 
從耶穌的回答中,見到兩句平行同義對句: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人若不           重生        就不能    上帝的國。
         |                                   |                  |                 |            |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人若不是從  水與靈生   就不能    上帝的國。
 
  這平行句子說明:「重生」與「水與靈生」是平行對句。「見」與「進」也是平行對句。也就是說重生和水與靈生的意義雖不等於也極相近,它們之間並不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見和進的意義也是如此。
 
「見」在希臘文含有「經歷」的意思。尼哥底母認為他可以從耶穌所行神蹟中“見”到耶穌是誰。可是耶穌卻回答沒有人能「見」到上帝的國,即使是透過神蹟。
 
「水與靈」這詞句曾引起許多不同的解釋:
 
. 水代表自然或是肉體的誕生,而靈代表超自然的誕生,或是把「水」當著是地上的事」,而「靈」當著是「天上的事」(如第十二節所說)
 
. 一般解經者相信「水」是指施洗約翰的水禮,是當時猶太人所領受悔改之禮,而「靈」是指基督教的重生。指明猶太教式悔改的水禮不足夠,而需要靈的重生。
 
. 把水當著是基督教當時的洗禮,就如耶穌之前水的洗禮(1:33)
 
  舊約並沒有直接提出「水和靈」的洗禮。但是上帝的靈在末世將澆灌上帝的子民(2:28)。只有一處指明水和靈將出現在一起使以色列人潔淨並獲得新心跟隨上帝(36:25-27)
 
. 有解釋說是指上帝的道(王明道:「重生真義」)
 
. 有解釋說水就是聖靈(4:13;6:37;7:39),而這裏只是重複了前一個字。
 
  一般上,學者認為這名詞代表一樣東西,就如平行對句的「重生」,也就是一個因彌賽亞而改變的新生命(Carson, 195)
 
「上帝的國」這個名詞並沒有在舊約中出現過,但有相似的觀念,比如主的國度及主的統治或主是王卻常出現(15:18;93:1;103:19)。先知們也常預言這國度將由大衛子孫統治(9:1-7;9:9-10),主的僕人將統治(42:1;49:1),主自己將統治(9:1-7;33:2;14:9)。這國度是將來的,也是永遠的(撒下7:12-16)。尼哥底母作為一位猶太人先生,要進入那將來上帝的國度就是要進入永生。福音書有相同的表達(9:43,45「進入永生」等於9:47「進入上帝的國」)。當時猶太人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會進入這上帝的國,除非犯了故意犯的罪。
 
「風隨意吹...靈生的也是如此」希伯來文RUAH() 這 一個字含有兩個意思:靈及風。耶穌在巧弄這字的雙重意思,尼哥底母卻捉摸不到當中巧妙之處。耶穌指責他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為什麼還不懂呢?這裡也說 明事實確是如此,靈生或重生好像風一樣,另人捉摸不定,也意料不到。不知到它從哪裡來,幾時來到,但是當來到時卻令人感覺得到。
 
「仍舊在天的人子」可能是因為約翰編寫這福音書時是在耶穌復活升天以後。這句是作者的註解,學者認為應該把這一節括弧起來。
 
「摩西舉蛇」一事記載在民21:4-9。當時被蛇咬的人如果望見這蛇並相信上帝會醫治,將得生命。這樣,蛇「被舉起來」預表了相信「被舉起來」的耶穌將得永遠的生命。要知道耶穌並不是預表那蛇,而是那「被舉起來」。
 
結論:這一段約翰獨有的記錄是藉著耶穌與尼哥底母談話來幫助我們了解整個重生的意義。我們不知道尼哥底母是否從談話中明白過來(或得了重生)所追求的永生。後來我們卻見到他如何在公會中為耶穌講話,也出錢出面來膏抹耶穌的屍體。(7:5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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