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山上的寶訓(馬太福音5:1-7:29)


  正如摩西登上西乃山接受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耶穌──作為新的摩西和道成肉身的上帝──也上了山,頒發上帝國子民的要旨(5:12)。

祂以福音(不是律法)開始,宣佈上帝必定拯救那些沈溺於罪惡中的人,只要他們投靠上帝,聽從祂的命令,和渴望祂在世上建立公義的統治(3-12節)。
朝著這目標而行,門徒必須在罪惡的社會上,發揮防腐(鹽)和見證(光)的作用(13-16節)。

祂來既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書,而是要成全(也就是說祂展開了舊約所指向的新時代,第17節),所以祂呼籲門徒堅定地遵從上帝的律法,現在賜律法者已來,就該按著祂的本意詮解律法(18-20節)。

上帝的誡命包括內在的意念和外在的行動,不可偷工減料,也不可單憑理性去理解,反而要比以前更徹底地遵行,因為末時已來到(21-48節)。

門徒在施捨、禱告和禁食的時候,切忌假冒為善,反而要用以上帝為中心和忘我的態度來抗拒偽善(6:1-18)。

主禱文(9-13節)呼求上帝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使人都尊祂的名為聖;並求上帝寬恕、保護和供應祂兒女所需。基於這禱告,加上凡事以上帝為中心的態度(19-24節),門徒不應再有任何憂慮(25-34節)。

門徒要有洞察力,卻不要論斷(7:1-6),要靠著上帝所賜的能力去愛人(7-12節)。耶穌解釋律法完畢(5:21-7:12),就呼召這些有可能成為門徒的人以這嚴格卻自由的方法來守律法(7:1314),警告那些引誘人不守律法的假教師(15-20節),並強調真信徒必遵行上帝的旨意(21-23節)。建基於耶穌的教導的生命,才是真正穩妥的生命(24-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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